|
Otros manuales para este modelo:
Resumen del manual
您可以使用下列任何一種充電方法,安全地為裝置的內部電池充電:
充電方法
螢幕開啟
螢幕關閉
支援,但電池充電速度將會
AC 整流器
支援
變慢。
由裝置上的 DC 輸入接頭與個
人電腦或其他裝置上符合 USB 支援,但因為要同時提供裝
2.0 標準的 USB 接頭所建立
支援,但電池充電速度將會
置運作所需電力,電池充電
的 USB 連線。裝置必須連接
變慢。
的速度將會更慢。
USB 2.0 或更新版本的 USB
介面。
附註:
螢幕開啟:裝置開啟
螢幕關閉:裝置關閉或處於螢幕鎖定模式
正常使用的情況下,充電中的裝置可能會變熱。請確定充電中裝置周圍通風良好。如果發生下
列任何一種情況,請拔下充電中的裝置:
充電中裝置暴露在雨水、液體或過度潮溼的環境中。
充電中裝置出現實體損壞的跡象。
您想要清潔充電中的裝置。
警告:
Lenovo 不負責非 Lenovo 製造或核准的產品效能或安全性。請僅使用核可的 Lenovo AC
整流器和電池。
預防聽力受損
您的裝置具備耳機接頭。請務必使用耳機接頭來連接頭戴式耳機或耳塞式耳機。
注意:
耳機聲壓過高可能會有損聽力。將等化器調到最大會增加耳機的輸出伏特和聲壓位準。因此,
若要保護聽力,請將等化器調到適當等級。
如果耳機接頭輸出不符合 EN 50332-2 規定,那麼長時間以高音量過度使用耳機可能會造成
危險。
您裝置的耳機輸出接頭符合 EN 50332-2 子條款 7 的規定。這項規定限制裝置的寬頻真均方
根 (RMS) 輸出電壓不得超過 150 mV。為協助保護聽覺,避免損傷,請確定您使用的耳機亦
符合 EN 50332-2(條款 7 限制)寬頻帶特性電壓為 75 mV 的要求。使用不符合 EN 50332-
2 規定的耳機會因為聲壓等級過高而造成危險。
如果您的裝置電腦包裝中隨附耳機,則該耳機和裝置的組合便已符合 EN 50332-1 規格。如
果使用其他耳機,請確保其符合 EN 50332-1(條款 6.5 限制)。使用不符合 EN 50332-1
規定的耳機會因為聲壓等級過高而造成危險。
聲壓警告聲明
針對已依據 EN 60950-1: 2006+A11:2009+A1:2010+A12:2011 測試的裝置,必須執行 EN
50332 的音訊測試。此裝置已經過測試,符合適用 EN 50332-1 和/或 EN 50332-2 標準規定
的聲壓等級要求。如果長時間以高音量使用耳機,可能會使聽力永久受損。
...